疫情期间北京德和衡法国高级外国法律顾问米乐律师合著作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个中国创新的催化剂》报告
一、法国对外贸易委员会(CCE)介绍
报告封面
图片来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个中国创新的催化剂》(COVID-19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China)
米乐(Christine Miles)律师作为北京德和衡的法国高级外国法律顾问、法国总理任命的法国对外贸易顾问,是一位具有超过15年法律从业经验的资深执业律师。米乐律师通过对中国的深入了解和自身经历, 于2020年4月7日在法国对外贸易委员会(Les conseillers du Commerce extérieur de la France, 下称“CCE”)上发布了报告,报告名称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个中国创新的催化剂》(COVID-19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China),共有整整118页,系与其他11位法国对外贸易顾问合著,报告内容包含对疫情期间中国科技的创新的严谨分析和详细介绍 。
发布该报告的CCE是一个为法国政府和企业提供贸易、商业等方面的建议的商业联盟,其中有4500多名法国对外贸易顾问,遍布整个法国及其他150多个国家,为法国贸易的发展提供免费的服务。这些法国对外贸易顾问与政府机构和私营企业合作,活跃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和支持法国企业的发展,帮助企业变得更加国际化。法国对外贸易顾问由总理任命,须具有法国国籍,政府赋予顾问四个主要职责:1)为政府提供建议;2)支持企业的业务活动;3)为青年人提供国际培训;4)宣传法国并为法国带来更多更好的国际合作。
而在中国,米乐律师作为120位法国总理任命的法国对中的贸易顾问之一,为中法经济贸易的往来持续提供积极的支持和服务。
合著作者及所属公司名单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也包含在内)
图片来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个中国创新的催化剂》(COVID-19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China)
二、报告简介
(一)报告产生背景
疫情对所有人的生活都产生了巨大的打击和负面影响,但与此同时,也推动了社会可进化和发展的新形式。虽然疫情使中国对城市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封锁,科技领先的企业通过利用大数据帮助人民和政府了解疫情动态等,展示了中国迅速而敏捷地应对危机的能力。
(二)报告的目的与内容
在此背景下,该报告介绍了疫情期间产生的科技创新。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创新一方面离不开政府的财政支持,另一方面也伴随着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相应调整。
在政府财政支持方面,主要是对中小微企业采取的有利措施。例如,通过鼓励中小微企业使用科学技术进行线上视频会议、云服务等,使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逐步有序地恢复工作。
因疫情发展的业务领域及科技创新的相关数据
图片来源:《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个中国创新的催化剂》(COVID-19 A Catalyst for Innovation, China)
在这一特殊时期,政府机构和私营企业之间建立了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如:
1.中国移动等公司开发的二维码行程查询功能;
2. 腾讯公司为公共交通运营商开发的微信小程序,帮助乘客了解同乘乘客的患者情况;
3. 商汤科技公司的人脸识别与体温监测程序等。
除此之外,我们还应当注意到,许多应用程序、网站和技术在持续运行,其开发人员能够从已存的服务和创新中进一步发展,从而加快应对疫情的速度。
三、疫情期间科技创新所产生的影响
这次疫情,实施的措施和使用的技术对社会的影响远远超过非典(SARS)期间的影响,而未来这些影响也将延续,具体包括:
1. 疫情期间中国政府虽被迫迅速采用了远程工作模式,但某些领域今后很可能会大范围持续这种远程工作模式。
2. 疫情期间实施的技术包括限制或阻断与某些服务人员的接触,这些技术不仅实用,且对未来应对持续的疫情发展也有积极作用。
3. 居家隔离导致线上活动的发展,如远程工作、线上游戏、线上教育等。现在我们已看到,尤其在教育和职业培训领域,一些交流工具使培训机构能够在全球有广泛的受众。疫情过后,这些工具的使用可能成为一种常态。
4. 有些公司也已被迫改变其业务模式,以在危机中存活。因此,这使得人们中能够通过在线申请找到新的收入来源。
以上的科技创新已逐渐为大众所广泛接受,并由政府提供财政支持,确保了人与人之间最少的接触活动。人们已慢慢接受科技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的影响。最后,这些技术的实施也成为广泛发展收集数据并监测人口的有利手段。
如果以上对报告的简介让您意犹未尽,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找到报告英文原版内容仔细阅读,将给您带来惊喜和收获:
—— 作者简介 ——
Christine Miles (米乐)律师作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外国法顾问,拥有法国律师执业资格,同时为法国政府对中国的外国贸易法顾问。在加入德和衡之前,米乐律师在基德律师事务所巴黎与北京办公室就职。在基德律师事务所的巴黎办公室就职的八年期间,米乐律师为政府提供了的法律服务,曾对法国政府所属的多个企业的出售、私有化或重组等重大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包括法国三大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公司(Autoroutes Paris-Rhin-Rhône、Autoroutes du Sud de la France和Sanef)的私有化,巴黎机场-阿姆斯特丹史基浦机场联营体,Alstom和SEMMARIS – Rungis市场公司股权的出售,从韩国股东处收购法国船只制造商Chantiers de l'Atlantique (STX France) 的持股权等。在中国,米乐 律师为欧洲公司在华投资提供法律服务,为中国公司在欧洲和非洲投资及其它相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米乐律师尤其擅长为科技领域公司的投资或日常业务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包括建立法律结构与合作,及起草或与对方进行与活动相关的文书的谈判。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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